实行县委常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副职履行 一岗双责抓实新时代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
关于实行县委常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副职履行“一岗双责”抓实新时代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压实领导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形成书记带头、班子成员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新时代党建工作新格局。根据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一岗双责”是指县委常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副职在抓好分管范围(领域)、分管部门(系统)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负责地抓好分管范围(领域)、分管部门(系统)党建工作,...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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