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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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
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
事项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
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
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
的意见》全文如下。
  村级组织包括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集体经济
组织、村务监督组织和其他村级经济社会组织,是党和政
府联系村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
A
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规范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
务、设立的工作机制、加挂的牌子、出具的证明事项,现
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A
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增强村党组织
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整体效能为主线,以为村级组织和村
干部松绑减负为目标,以推动党政机构、群团组织(以下
简称党政
群机构)工作思路和作风务实转变为保障,深化拓展基层
减负工作成果,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力争用两年左
右时间,基本实现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权责明晰、设
立的工作机制精简高效、加挂的牌子简约明了、出具的证
明依规便民,进一步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
缚中解脱出来,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为全面推进
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减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负担
  1.
摘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全文如下。  村级组织包括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组织和其他村级经济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村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策部署和A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规范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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