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编614-基层党建制度-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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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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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制度(试行)
为了实施党内外监督,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
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保持党的先进性,按照党
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制定本制度。
1、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由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组织
或召开的,以上党课、学习党内文件、汇报思想、民主评议党
员、总结报告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或会议,支部委员会或
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
生活会也属于党的组织生活内容。
2、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
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
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
督的特殊党员。
3、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
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单独召开
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4、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休养,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
明信在所在单位、疗养单位或有关地方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
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
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5、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
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
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
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6、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
生活要适当,保持每月一次支部(小组)会。
7、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
(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
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
织生活;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
参加组织生活。
8、党员无故一次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提醒;连续两
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予以告诫;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组
织生活的,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批评教育。如果没有正当理由,
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
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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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织生活制度1发展党员制度3党员教育培训制度9党内关怀帮扶制度1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3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16党务公开制度18“三会一课”制度21党支部党员大会制度2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24党小组会制度26党课教育制度28组织生活制度(试行)为了实施党内外监督,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保持党的先进性,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制定本制度。1、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由支部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