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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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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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 XJP 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指
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减轻疫情
给**市中小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融资支持
(一)加强企业信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
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障企业在各
银行机构信贷余额不下降。积极争取省新增信用专项贷款,用于支
持疫情防控的医药产品和医疗器械制造及采购、信息技术支持、产
品配套、交通运输、农业等企业。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确
实存在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予以展期或续贷(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
(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
加大对企业特别是为疫情防控和群众基本生活提供必需产品与服务
的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适当下调贷款利率,提供专项应急贷款贴
息,确保 2022 年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 2021 年同期融资成本。对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2022 年2—6 月份新增的企业贷款不
低于 50 万元的,给予企业贷款利息的 30%补贴,贴息补贴期限为
2022 年2—6 月份,每家企业贷款贴息补贴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并积极争取省财政配套贴息支持。贯彻落实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支
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财金〔2022〕3号)
精神,加大对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对疫情期间通过市小微企
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的企业,担保手续费率降低至每笔 1%。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融资及信用担保代偿的补偿。鼓励担保公司对受疫
情影响较大的客运、物流、旅游、文化、电影、批发、零售、住宿、
餐饮、农业等行业中小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在政策性担保公司反担
保措施中增加权益性资产比例。对为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担保的融
资担保机构,因2022 年2月至 6月底发生的担保业务而产生的信
用担保代偿损失,按实际担保代偿损失的20%给予补偿,每家被担
保企业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二、稳定职工队伍
(四)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
中小企业,支持其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
稳定工作岗位。对中小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50%。(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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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XJP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减轻疫情给**市中小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一、加大融资支持(一)加强企业信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障企业在各银行机构信贷余额不下降。积极争取省新增信用专项贷款,用于支持疫情防控的医药产品和医疗器械制造及采购、信息技术支持、产品配套、交通运输、农业等企业。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确实存在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