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关于“有的放矢”开展听证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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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关于“有的放矢”开展听证工作的思
考与建议
通过邀请中立的第三方即听证员参与案件审查,以面对面、公开化的形式,使
当事知,加之
值判诉讼公正
最终所作的决定,有效避免后续申诉信访。
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以公开听证方式审查案件,让人民群众
以看民群众日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 年 10 月,最高检出台《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
作规察”业务
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升司法公信力再添一剂“良方”。
司法实践中,各地检察机关对听证工作进行了积极有效探索,“应听尽听”的
要求使大检察”
推开听证”“
出现,保障司
法责议,或者
的目怎样最大
去选方式打通
阻”,发挥听证最大功效。
听证,当聚焦涉法争议
正义不要实现,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
关,
为检
在较
感,访参与
案件使当事人对
知,值判断和
诉讼公正的疑虑,从而更加信服检察机关最终所作的决定,有效避免后续申诉信访。
**省**市越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故意伤害案为例,检察审查后认为,现
有证系,朱某作存
疑不
方式施压,要
听证
不应使
出存决定后,俞某为,也未申诉检察
院的决定。
听证,当化解矛盾纠纷
当事人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的案件,往往已经经法院一审、和再审,但双
方或访
公开
的诉案。
知情辩论得以和保
障,使
到理化解访访
基础。实践
摘要: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关于“有的放矢”开展听证工作的思考与建议通过邀请中立的第三方即听证员参与案件审查,以面对面、公开化的形式,使当事人对办案依据、程序和结果有充分感知,加之听证员站在理性角度发表朴素价值判断和案件评判,有利于消除当事人对诉讼公正的疑虑,从而更加信服检察机关最终所作的决定,有效避免后续申诉信访。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以公开听证方式审查案件,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获得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年10月,最高检出台《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下称《规定》),在“四大检察”业务中全面推开听证工作,为检察职能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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