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师系列教授级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要素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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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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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师系列教授级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要素及评分
标准
1 量化评价要素
1.1 量化评价要素包括获奖成果、荣誉称号、年度考核、
论文专著、政工工作年限、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
业绩贡献等 9项,其中获奖成果、荣誉称号、年度考核、论
文专著、政工工作年限 5项要素由高评会办公室根据参评材
料和论文评阅结果进行量化计分,由专业组专家复核;理论
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业绩贡献 4项要素由专业
组专家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进行量化评分。
1.2 量化评分采取百分制,其中获奖成果、荣誉称号、
年度考核、论文专著、政工工作年限 5项要素占 40 分,
理
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业绩贡献 4项要素占 60 分。
表 1 评价要素及分值权重
分类 评价要素 分值权重
(%) 评分办法
定量评
价部分
获奖成果 10 由高评会办公室根
据参评材料和送审
论文评阅结果进行
量化计分,由专业
组专家复核。
荣誉称号 5
年度考核 5
论文
专著
送审论文 10
发表论文专著 5
政工工作年限 5
定性评
价部分
理论水平 10 专业组专家在充分
评议的基础上进行
量化评分。
创新能力 10
实践能力 10
业绩贡献 30
2 量化评分标准
2.1 获奖成果:以参评人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近 5年
内获得或完成的省部级及以上思想政治类成果奖项为计分
依据。参评人员必须是该成果的主要贡献者(即等级内额定
人员),并提供获奖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获奖级别依据
颁奖单位确定,对国家部委或地方政府承认的集团公司及以
上级别的各类学会、协会、联合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颁发
的成果奖励,按照省部级成果奖励 60%的权重赋分。确定
基本分值后,有多项获奖成果的,每增加 1项国家级成果
分值增加 3分,每增加 1项省部级成果分值增加 2分,
每增加 1项社会团体级成果分值增加 1分,最终得分不得
超过上一层
次的最高(一等奖)基本分值。本项分值最高为 100 分。
表 2 获奖成果量化评分标准
获奖成果级别和等级 基本分值 权重系数
国家级 一等 90
0.1
二等 80
三等 70
公司
(省部级)
一等 80
二等 70
三等 60
社会团体级 一等 48
二等 42
三等 36
2.2 荣誉称号:以参评人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近 5年
内获得与本专业工作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个人和集体荣誉
称号为计分依据,荣誉称号级别参照获奖成果级别认定标准
执行。集体荣誉称号参评人必须是所在组织(集体)及该项
业务的主要负责人,按照相应层级个人荣誉称号分值的
80%计分。确定基本分值后,每增加 1项国家级称号加
10 分,
每增 加 1项 省部级称 号加 5分。 本项分 值 最高 为 1 0 0 分。
表 3 荣誉称号评分标准
个人荣誉称号
基本分值
权重系数
个人荣誉 集体荣誉
国家级 80 64 0.05
公司
(省部级) 60 48
2.3 年度考核:以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近 3年内的年
度考核结果为计分依据。
表 4 年度考核评分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 分值 权重系数
A 100 0.05/3
B 80
C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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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师系列教授级任职资格量化评价要素及评分标准1量化评价要素1.1量化评价要素包括获奖成果、荣誉称号、年度考核、论文专著、政工工作年限、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业绩贡献等9项,其中获奖成果、荣誉称号、年度考核、论文专著、政工工作年限5项要素由高评会办公室根据参评材料和论文评阅结果进行量化计分,由专业组专家复核;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业绩贡献4项要素由专业组专家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进行量化评分。1.2量化评分采取百分制,其中获奖成果、荣誉称号、年度考核、论文专著、政工工作年限5项要素占40分,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业绩贡献4项要素占60分。表1评价要素及分值权重分类评价要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