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2025年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长效管理工作要点

VIP专免
2025-03-25
999+
29.85KB
4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XX 区2025 年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长效管理工作
要点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和污染防治工作
的通知》(沪环生〔2024〕214 号)文件精神,为持续抓好本
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促进水产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现就
2025 年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长效管理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落实长效运维工作
(一)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各乡镇及有关单位作为辖区内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设施运行
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长效运维资金,安排专人负责,
建立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监督指导运维单位开展日常运维
工作,切实保障养殖尾水治理设施(设备)安全、稳定、有效
运行。鼓励乡镇及有关单位委托具有经验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作
为运行维护单位,对辖区内尾水治理点位进行统一运维。
(二)治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督促运维单位完善相应运维管理制度
要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合同约定,制定运维手册、安全操作规
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人员培训制度等,严格执行相关
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尾水治理点位进行维护,确保尾水治理
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及时修复和更换出现故障的设施(设
备),适时补种水生植物。
(三)加强绿色生产源头防治
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将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与绿色养殖生产
方式推广深度结合,加强技术指导、强化投入品监管、规范生
产记录台账等,从源头上保障养殖水体稳定可控,降低源头水
质污染程度。组织引导水产养殖场(户)贯彻绿色发展理念,
完善提升基础设施,鼓励应用渔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
向高标准水产健康养殖场转型。
二、开展水质检测工作
(一)实施镇级尾水水质自检
各乡镇及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尾水排放前的水质自检程序
(建议采用水质快速检测包等简便、经济的方法进行,悬浮物
检测可免去)。自检结果及排放时间应准确记录并填写至《水
产养殖尾水自检与排放情况记录表》(附件 2),相关记录应
至少保存两年。
(二)发挥区级水质监测作用
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制定年度尾水点位水质监测方案,
以抽样检测、全面检测及复测等形式实施水质监测工作,并及
时将不达标点位情况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反馈至相关乡镇。乡
镇完成未达标点位整改后,向区水产技术推广站提出复测申请。
其中,复测阶段的未达标点位,将安排至下一年度的抽样检测
阶段再次进行检测。若存在两次(含2024 年度复测)检测结果
不达标的点位、未提出复测申请的不达标点位或全年未检测到
水样的点位,将汇总形成问题点位清单。
(三)规范排放水产养殖尾水
水产养殖场(户)的养殖尾水经处理后,水质须符合上海
市地方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党B31/1405-2023)的
相关规定。区级监测及乡镇自检时,均严格执行此标准。乡镇
要确保养殖尾水水质达标后,方可进行排放。
三、优化工作推进机制
(一)定期开展尾水运维点位排查
各乡镇及有关单位需对本年度正常运行的尾水运维点位进
行梳理,3月7日前向我委提交点位排摸名单(附件 3),并分
别于6月、11 月将点位半年度运维情况报告至我委。我委将依
据乡镇提交的名单,安排年度现场点位的抽查以及渔业水质监
测等相关工作。此外,乡镇及有关单位若存在未运行尾水治理
摘要:
展开>>
收起<<
XX区2025年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长效管理工作要点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和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沪环生〔2024〕214号)文件精神,为持续抓好本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促进水产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现就2025年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长效管理提出如下工作要点:一、落实长效运维工作(一)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及有关单位作为辖区内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长效运维资金,安排专人负责,建立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监督指导运维单位开展日常运维工作,切实保障养殖尾水治理设施(设备)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鼓励乡镇及有关单位委托具有经验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运行维护单位,对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