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提高农民
保护耕地、种植粮食的自觉性。
(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一要优化建设规划布局。结
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确定
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和规模。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
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二要提高建设质量标准。
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规范,加强项目设计、施工、
监理等环节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优化建设内容,加强农田水
利设施、田间道路、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完善农业
科技服务设施,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和抗灾减灾能力。三要
完善农民参与机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完善农民全过程参与
项目实施机制。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广泛征求农民意见,让
农民参与项目选址、方案制定等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组
织农民参与工程建设,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在项目
建成后,建立健全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长期发
挥效益。
(三)加强土地综合整治。一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以县域为统筹单元、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开展全域土地综
合整治。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
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综
合效益。在耕地总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
提下,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促进
城乡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二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结合乡
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通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空心村治理、宅基地复垦等工作,优
化农村居民点布局,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和环境。加强对农村建
设用地整理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
乡规划,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三要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
强对农村土地利用的监管,严格控制农村建设用地规模,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