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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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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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中心严格落实采购相关法规制度,以加强采购管理、规范
采购行为为重点,紧紧围绕“依法采购、规范操作、廉洁高
效”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采购管理体制和监督体系,已初步
形成了“程序合法、操作规范、监督到位”的运行机制,为中
心各项工作顺利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采购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内控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和财政部、局等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暂行)》《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
行)》《物资管理办法(试行)》《船舶租赁管理办法(试
行)》等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厘清了各采购当事人的责任内
容和履职边界,有效规范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二是严格监
督约束机制。中心在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的同时,注重建立健
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采购前,
根据制度规定,合理确定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归口管理部门
参与选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中,委派纪检监督人员进入评审
现场,对评审专家的抽取和评审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合同履约
验收时,组织验收小组,明确验收的方式、程序、内容和标准,
履行验收责任,确认验收结论,及时处理项目验收中发现的问
题。三是规范采购代理机构。中心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专业能
力、服务水平及信誉状况等条件,通过考察选定、评估续签等
方式择优选取 4家采购代理机构作为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以实现良性竞争、确保采购质量、服从监
督管理为原则,年度采购工作结束后,及时对采购代理机构进
行综合考核评价,不断提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质效和服务水平。
(二)采购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一是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设置。中心设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
是中心政府采购工作的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对中心政府采购活
动中的相关事项进行协调、审议和决策。根据政府采购管理办
法规定,明确了中心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中的职责与分工,建
立归口管理部门、采购办公室、采购需求部门、纪检监督部门
等机构之间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
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工作。二是非政府采购
管理机构设置。非政府采购项目根据采购内容明确归口管理科
室,具体负责采购的执行管理。各归口管理科室牵头建立相应
的非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细化责任分工,指导实施非政府
采购活动。
(三)20XX 年度采购预算安排及采购计划编制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的编制,财务室专门下发了要求各科室编制
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通知,要求各科室认真编制采购预算和
采购计划,并对各科室提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进行审查。待采购
申请经上级批复后,严格按照批复的采购计划,办理采购事项。
按照政府采购规范化运作要求,中心安装运行了政府采购计划
管理系统。该系统的实施,提高了单位采购业务办理的工作效
率,提高了政府采购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采购预算编制前,财务室会同业务部门、职能部门,根据
采购需求和相关标准,结合同类项目历史成交结果,按照厉行
节约的原则从严从紧编制采购预算,预算编制中充分考虑各方
因素,确保采购预算合理性、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采购预算
编制不实或错编漏编。
二、单位采购管理中的难点问题以及采购领域可能存在的
风险隐患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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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管理情况自查报告中心严格落实采购相关法规制度,以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紧紧围绕“依法采购、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采购管理体制和监督体系,已初步形成了“程序合法、操作规范、监督到位”的运行机制,为中心各项工作顺利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一、单位基本情况(一)采购制度体系建设情况一是建立完善内控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局等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物资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