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2024年度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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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2024 年度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城市专职社区工作
者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城市专职社区工作
者干事创业热情,树立实干实绩的考核导向,扎实有效推
进街道、村(居)各项工作,根据《上虞区农村社区专职
工作者管理办法》《上虞区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
法》(区委办〔20xx〕号 22 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
街道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体村(居)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城市专职社区工作
者。
二、考核内容
围绕《x街道 2024 年度村(居)、社区工作目标责任
制考核办法》确定的工作重点和责任清单,对农村社区专
职工作者、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工作和重点工作履职
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三、考核方式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奖优罚劣”的原则,充分
运用街道对村(居)、社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成果,
采取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
时督查与工作绩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1.月度考核。主要由重点工作考核、督查通报和效能考
核三部分组成。以街道对各村(居)、社区的月度重点工
作、督查通报考核得分为基本分,在此基础上,根据“效
能考核细则”,按照月度效能考核情况倒扣分。
2.年度考核。以街道对各村(居)、社区年度工作目标
责任制考核得分为基本分,在此基础上,根据效能考核情
况、民主评议情况相应进行加减分。其中,民主评议采取
上级领导评和党员群众评的方式进行,加分或减分最多不
超过 5分。同时,对不服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村社党
组织工作安排或工作不力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村
社党组织视情在月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中扣分,扣分最高不
超过 10 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挂钩,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分别计
发奖金,主职、副职和一般工作者考核分每分分值由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核算。
摘要:

街道2024年度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激发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热情,树立实干实绩的考核导向,扎实有效推进街道、村(居)各项工作,根据《上虞区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上虞区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区委办〔20xx〕号22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全体村(居)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二、考核内容围绕《x街道2024年度村(居)、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确定的工作重点和责任清单,对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工作和重点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三、考核方式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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