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篇)关于村级集体经济情况汇报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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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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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级集体经济情况汇报汇编(5篇)
第1篇
20XX 年,全市村集体经济总收入 9.4 亿元,同比增长 14%,村均
186.6 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 3.8 亿元,同比增长 11.4%,占总收入
的40.4%。全市 504 个村总收入、经营性收入已经达到 20 万元、5
万元以上,其中经营性收入 30 万元以上的村 285 个,占总村数的
56.5%。
全市 504 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性收入在 30 万元以下的村
有219 个村,占 43.5%;30-50 万元的有 138 个村,占 27.4%;50-100
万元的 77 个村,占 15.3%;100-500 万元的 58 个村,占 11.5%;500
万 元 -1000 万 元 的 9个 村 , 占 1.8% ,1000 万 元 以 上 3个 村 , 占
0.6%。
二、2019 年以来主要工作
2019 年1月—4月,全市村集体经济总收入 5.39 亿元,同比增长
9.1%,村均 107 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 1.8 亿元,同比增长 11.8%,
占总收入的 33%。经营性收入 30 万元以上的村 140 个,占总村数的
27.8%,完成年度任务的 34.8%。主要工作如下:
1、指导“一村一策”制定集体经济发展思路。今年以来,市委市政
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在会议上部署、实地检查指导、协调解
决问题等,现在全市对消薄工作普遍重视,镇街把这项工作当作政
治任务、全年的重点工作在落实推进,责任能够层层压实,镇村发
展集体经济氛围日益浓厚,形成了上下联动、聚力发展的火热局面。
目前 219 个经营性收入 30 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全部制订了“一村一
策”,并且向农业农村局进行报备。
2、立项集体经济消薄项目。指导各镇乡(街道)着眼增强村级自身
造血功能,提高经营性收入比重,做好集体经济转型发展项目申报
工作。经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审核,立项项目 35 个项目,
其中购建类 16 个,化解债务类 13 个,土地流转类 5个,公共服务
增收类 1个。明确联建(购)类项目实行“一个物业项目一家管理
公司”,参股村要求 4个以上,参股村联合成立公司,负责项目建
设实施、物业管理、收益分配,确保联建(购)项目运作规范。
3、开展“百企结百村,消除薄弱村”活动。第一批村企结对名单已
确定,30 家企业结对 11 个镇乡的 30 个薄弱村,将于 5月底前组织
结对企业与结对村开展一次对接,6月底前以“一对一”或“多对
多”方式,为每个薄弱村谋划确定 1个以上适合当地实际的帮扶项
目,增强薄弱村造血功能。镇乡(街道)自行组织镇域内村企结对。
4、调整集体经济发展基金股份。根据集体经济消薄攻坚战三年行动
“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运行机制”要求,经营性收入稳定在
50 万元以上的 55 个富裕村退股,共退 70 股,安排一批薄弱村再参
1股,共参 140 股。全市参股村由 415 个减少到 388 个,参股数由
446 股增加到 516 股。
5、调研集体经济发展政策调整。2017 年、2018 年共立项集体经济
发展项目 32 个,其中购建类项目 17 个,土地流转项目 8个,化解
债务项目 6个,承接公共服务项目 1个。目前,6个项目通过验收,
共拨付资金49.52 万元。占补助资金大头的17 个购建类项目大部分
处于前期准备、在建或建成未出租,达不到验收要求。针对集体经
济发展政策兑现项目少、额度低等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拟订
《关于村级集体经济消薄攻坚的补充意见》,潘书记、陈市长专门
听取了汇报,提出了修改意见,还征求了自然资源局、建设局、财
政局、部分镇乡(街道)意见。
6、探索金融支农新途径。积极与农商银行、农业银行、联合村镇银
行等金融机构洽谈协商支农合作事宜,特别是与农商银行已初步达
成合作协议,打算提高薄弱村的授信额度、提高产权+信用的农户授
信额度、提高闲置资金的存款利率、设立普惠金融示范创建基金等
方面予以支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三、下步打算
1、加强项目督查。加强对立项项目实施情况的指导、检查,协调解
决困难问题,督促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早建成、早见效,特别
是要加强 4村联建标准厂房、4村联建农贸市场等联建项目的指导工
作,为全市面上联建项目提供样板。
2、浓厚帮扶氛围。按照“政府补一点、镇村筹一点、企业赞助一点、
乡贤捐一点”要求,深入开展村企结对、金融支农、乡贤助力消薄
活动。村企结对方面,每个结对村落实 1名“消薄”专员,“消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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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级集体经济情况汇报汇编(5篇)第1篇20XX年,全市村集体经济总收入9.4亿元,同比增长14%,村均186.6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3.8亿元,同比增长11.4%,占总收入的40.4%。全市504个村总收入、经营性收入已经达到20万元、5万元以上,其中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上的村285个,占总村数的56.5%。全市504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性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村有219个村,占43.5%;30-50万元的有138个村,占27.4%;50-100万元的77个村,占15.3%;100-500万元的58个村,占11.5%;500万元-1000万元的9个村,占1.8%,1000万元以上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