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校园宣传物张贴悬挂管理办法(学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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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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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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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学院校园宣传物张贴悬挂管理办法(学校制度)
(湘信院发〔2024〕47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校内宣传横幅标语海报悬挂张贴管理,规范悬
挂张贴行为和形式,创建整洁、美观、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学校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宣传物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宣传物是指利用学校宣传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宣
传栏、橱窗)、校园空间(道路上空、建筑物外部等),公开张贴、悬
挂的各种条幅、布告、通知、海报、启事、广告、传单、彩虹门等,
搭建简易展台、各种形式的印刷品等。
第三章登记审批
第三条校内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海报实行登记审批制度。
第四条学校党委宣传部为校内宣传横幅标语海报管理主管部门。
第五条各部门、学院及师生个人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海报须经主
管部门审批,并按审批意见悬挂张贴。
第六条未经审批同意,任何部门、学院及师生个人不得悬挂张贴宣
传横幅标语海报。
第七条审批范围
(一)校内科研学术活动、学生各类文体活动、对外活动等使用的各类
宣传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主办部门、二级学院报
审。
(二)确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商业展示活动宣传物,由学校对口联系部门、
二级学院前置报审;
(三)师生员工以个人名义进行张贴悬挂的宣传物,由师生个人所在部
门、学院按流程报审;有关寻物、失物招领类广告先在保卫处登记。
(四)校外单位或个人需在校园内张贴和悬挂的宣传物须前置报审。
(五)学校主办承办的活动需空间展示的宣传物,由活动牵头部门按工
作流程审批。
(六)超出审批规定时间、范围(地点)张贴悬挂的宣传物。
第四章张贴悬挂范围
第八条悬挂宣传横幅位置:西院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围栏、东
院篮球场、足球场围栏等处悬挂条幅,学生公寓 19 栋、20 栋、21
栋、22 栋墙壁宣传处。在此规定位置外不准悬挂横幅条幅和各类海
报。
第九条悬挂的宣传横幅标语海报右下角须注明主办、承办或协办活
动的校内单位名称,不得标注企业名称、商标。
第十条校园主干道、主要建筑物等主要公共区域,原则上只允许悬
挂张贴上级规定的和全校性重大活动、重大纪念日、节庆日的宣传
条幅。
第十一条校园空间悬挂宣传横幅标语的高度及宣传横幅标语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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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院校园宣传物张贴悬挂管理办法(学校制度) (湘信院发〔2024〕4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校内宣传横幅标语海报悬挂张贴管理,规范悬挂张贴行为和形式,创建整洁、美观、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宣传物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宣传物是指利用学校宣传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栏、橱窗)、校园空间(道路上空、建筑物外部等),公开张贴、悬挂的各种条幅、布告、通知、海报、启事、广告、传单、彩虹门等,搭建简易展台、各种形式的印刷品等。第三章登记审批第三条校内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海报实行登记审批制度。第四条学校党委宣传部为校内宣传横幅标语海报管理主管部门。第五条各部门、学院及师生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