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明纪律规矩。《条例》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
脚点,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
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
一是牢牢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在总
则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
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并
在分则具体条文中贯通体现。二是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
通的纪律条款,在政治纪律中增加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
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
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
治纪律。三是落实党的 XX 大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在总则中要求党组织
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在
分则政治纪律中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
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
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
违反政治纪律。四是充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破坏党的团
结统一的处分条款,增写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行
为的处分规定。五是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增写对
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情节严重行
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搞迷信
活动行为的处理处分条款。
(二)全面加强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
干部经常性管理监督,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
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
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条例》坚持严字当头,通篇贯彻
严的基调,在总则指导思想中增写“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
略方针”“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
系”等内容,在工作原则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
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同时,在分则中有针对性地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