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金融管理与服务协作机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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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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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金融管理与服务协作机制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市县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为适应人民
银行县级机构改革新形势、新变化,畅通市、县两级金融工
作传导,提升县域金融管理与服务工作质效,做好“五篇大
文章”,经**县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县政府”)和中国人民
银行**市分行(以下统称“人行**市分行”)充分沟通,就县
域金融管理与服务建立协作机制,具体实施“四大行动”。
一、实施货币信贷政策效能提升行动
(一)及时梳理指导。人行**市分行及时梳理国家货币
政策、宏观审慎政策、金融监管政策、信贷政策等重点工
作, 每季度末 5 日前向县政府书面通报。县发改局、县工
信局、 县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末 5 日前摸
底乡村振 兴、助学、创业、小微企业等融资需求,梳理形成
需求台账, 县财政局汇总后向人行**市分行提供;人行**
市分行通过指 导意见、约谈督导、考核评价等措施,引导
银行机构不断推 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用足用好
再贷款等货币政策 工具,有力有效落实各项信贷支持政
策。
(二)融资配套跟进。县政府组织县财政局、县农业农
村局等部门,持续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及时补充特色
产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脱贫人口小
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富民产业贷风险补偿金等,完善县域信
贷投放的政策支撑与配套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贷款
投放作用,促进信贷政策落地见效。
(三) 协同纾解难题。每季度末 5 日前,县政府举办政
银企融资对接会一次,为实体企业和金融机构对接提供平台,
人行**市分行协调银行机构帮助企业对接符合自身需求的
金融产品、融资服务和助企惠企政策措施,清单式管理对接
会企业提出的融资问题,协同解决制约融资支持政策落实的
堵点难点。确有必要和需要时,人行**市分行可参加县政府
有关经济金融工作会议。
二、实施金融管理服务体系完善行动
(一)优化现金服务。人行**市分行加强对县域人民币
流通的管理,常态化监督县域人民币券别调剂、残损币兑换
工作;探索建立县域反假货币联席会议机制,不定期通报反
假货币政策及县域工作情况;根据县域假币收缴情况,督促
银行机构配备必要的鉴别仪器及假币鉴定人员;及时向县公
安局移交假币案件线索,配合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与县市
场 监管局协作,每年在县域开展不少于两次拒收人民币现
金专 项整治行动。
(二) 深化国库管理。人行**市分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 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等法律法
规, 经理**县国库;协助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督促企业和
其他有 经济收入的单位及时缴纳应缴款项,对于屡催不缴
的,依照 税法协助扣收入库;监督县域财政存款的开户和
财政库款的 支拨、更正、退付以及调整库款账户之间的存
款余额;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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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金融管理与服务协作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市县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为适应人民银行县级机构改革新形势、新变化,畅通市、县两级金融工作传导,提升县域金融管理与服务工作质效,做好“五篇大文章”,经**县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县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市分行(以下统称“人行**市分行”)充分沟通,就县域金融管理与服务建立协作机制,具体实施“四大行动”。一、实施货币信贷政策效能提升行动(一)及时梳理指导。人行**市分行及时梳理国家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金融监管政策、信贷政策等重点工作,每季度末5日前向县政府书面通报。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