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研讨发言:激发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新活力.docx
VIP专免
2024-10-09
999+
12.07KB
3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研讨发
言:激发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新活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
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
治理体系”。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前哨末端”,是践行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要切实发挥身处一线、贴
近群众的优势,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在完善
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伟大实践中团结群众,保护群众的正当
权益。
坚持党的领导,把牢纠纷化解“风向标”。党的领导是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鲜明特征和最大优势。司法机关首先
是政治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领
导下的社会矛盾治理体系中。把党的建设要求贯穿到人民法
庭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坚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把组织设置向一线延伸,把支部建在庭上,把党员旗帜树在
服务群众第一线。积极同当地党委、村支两委等基层党组织
开展联学联建,互通互学、同向发力,为公正高效解纷注入
强劲动力。把党的正确主张落实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各方面。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
法庭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
树立“抓前端、治未病”司法理念,主动融入基层矛盾治理,
摘要:
展开>>
收起<<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研讨发言:激发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新活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前哨末端”,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要切实发挥身处一线、贴近群众的优势,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伟大实践中团结群众,保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坚持党的领导,把牢纠纷化解“风向标”。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鲜明特征和最大优势。司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领导下的社会矛盾治理体系中。把党的建设要求贯穿到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