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政局机关党支部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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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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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政局机关党支部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
讨交流会上的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具有继往开来的里程碑意义,全
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
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
革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
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
法律制度”,深刻阐明了国家现代化与法治化之间的内在
逻辑、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相互促进的互
动关系,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民政法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做好新时代民政法治工作要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
轮”,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改
革与法治相辅相成,一部改革史就是一部法治史。改革开
放40 多年来,每一次重大改革突破都伴随法治进步,每一
项重大法治成就都有力推动改革进程,民政领域也不例外。
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保障
制度不断完善,相继制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
村五保供养工作条
例,保障社会困难成员能够享有必要物质帮助;陆续
出台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对不同类型的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特殊保护。党的十
八大以来,社会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社会领
域立法进入快车道。这期间,出台并修改慈善法,编纂民
法典婚姻家庭编,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
法,制定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修订地
名管理条例,在兜底性保障性安排上持续用力,积极破解
社会建设中的制度性难题,有力推动了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必须更好地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
一。用好法治“坐标系”,锚定改革正确方向。新征程上
民政事业要行稳致远,必须更好地运用法治这个中国式现
代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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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政局机关党支部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具有继往开来的里程碑意义,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深刻阐明了国家现代化与法治化之间的内在逻辑、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相互促进的互动关系,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民政法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做好新时代民政法治工作要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