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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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
考核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县 2024 年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
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顺利完成,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
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环发〔*
*18 号)、《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环监测〔**99 号)和《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重点
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
细则>的通知》(环办监测函〔**30 号)要求,结合我
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核意义
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结果关系到中央财政每
年对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内的转移支付力度,对提高
生态补偿标准和增强保护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国家每年对
列入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区)进行生态环境质量考核,
并对生态环境综合考核评价等级变好的县(区)增加转移
支付资金作为奖励,对生态环境综合考核评价等级变差的
县(区)扣减转移支付资金作为惩罚。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经自治县
人民政府研究,成立**2024 年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
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局,负责领导小
组日常工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分工
自治县政府办公室:1.印发考核工作方案,协调各部门
提交材料。2.提供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每个季度讨论生态
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纪要。3.负责对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
考核自查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审核后以自治县人民政府名
义上报。
自治县政府督查室:对各单位提交材料完成情况进行
督查,对不按时提交材料的单位进行通报。
**生态环境局:1.负责填报:《生态环境保护创建信息
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情况表》。将其他表格电子版
发送到各相关单位邮箱。2.根据附件“2024 年国家重点生
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指标评
分细则”的指标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3.负责纸质版材料
汇总

标签: #工作方案

摘要:

县202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工作方案为确保我县2024年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顺利完成,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环发〔**〕18号)、《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监测〔**〕99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监测函〔**〕3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考核意义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结果关系到中央财政每年对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内的转移支付力度,对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和增强保护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国家每年对列入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区)进行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并对生态环境综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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