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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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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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2024 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一、第三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持续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一是落实防汛责任制。严格按照“3
个坚决追责”(即县区党政领导干部责任险决不赔付、水库调度责
任人决不撤岗、各级水电站值守人员决不擅离岗位)、“3个及时
报送”(即时信息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重要汛情、旱情信息
报送)、“3个强化预警”(强化雨情、水情、汛情监测预警)、
“3个坚决禁止”(坚决禁止违规超汛限水位蓄水,坚决禁止侵占
河道行洪空间,坚决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
物)等“3个3”要求,狠抓防汛责任制落实,切实做好防汛各项工
作。二是加强防汛物资保障。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开展防汛抗旱物
资储备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区加强防汛物资储备,
提前采购储备编织袋、砂石料、块石等重点防汛物资,确保品种齐
全、储量充足,可满足应急抢险需要。目前,我市已储备编织袋
16100 条,砂石料 35150 立方米,块石 400 立方,桩基 40 套,钢管
12 吨。三是重点水利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对全市 51 座小型
水库、15 处大中型水库和 9个水闸进行了逐一排查,对排查出来的
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目前已全部整改
完毕;对全市 137 处水闸进行试运行,发现问题 152 处,现已整改
完成 93 处;对全市 2078 处堤防进行除险加固,发现问题 276 处,
已完成修复 192 处,其中河流治理项目 1处、堤防加固项目 84 处;
排查穿堤涵洞 2312 处,发现问题 342 处,
已完成修复 285 处;新排查处置地质灾害隐患点 19 处;清淤河道 15
公里。
(二)加快水资源调配。一是持续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取水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鄂水
资管函〔2024〕3号)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取水口专项整治行
动,通过清理核查、登记上图、监督检查等方式,对全市取水口进
行逐点调查登记,建立取用水管理台帐和电子档案。二是贯彻落实
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
〈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通知》(水节约〔2024〕339 号)要求,
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印发《市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实施方案》,
该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三是加快推进郧阳水利枢纽灌
区项目建设进度。该项目已经通过水利部审查,郧阳水利枢纽灌区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四是制定下达农村供水工
程运行管理办法。起草了《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并征
求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9个市直部门意见后修改完善,现正在
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印发执行。五是完成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工作。
(三)做好山洪灾害防御。一是加强对巡河履职的监督考核。根据
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调整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
工的通知》(十办发文〔2024〕1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市河湖
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河湖长巡河履职监督考核工作的通
知》,明确此项工作由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牵头负责,通过实地督查、
听取汇报、约谈提醒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履行河湖长制情况进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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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一、第三季度工作完成情况(一)持续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一是落实防汛责任制。严格按照“3个坚决追责”(即县区党政领导干部责任险决不赔付、水库调度责任人决不撤岗、各级水电站值守人员决不擅离岗位)、“3个及时报送”(即时信息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重要汛情、旱情信息报送)、“3个强化预警”(强化雨情、水情、汛情监测预警)、“3个坚决禁止”(坚决禁止违规超汛限水位蓄水,坚决禁止侵占河道行洪空间,坚决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等“3个3”要求,狠抓防汛责任制落实,切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二是加强防汛物资保障。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开展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