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的思考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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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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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的思考与建议
一、当前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巡察机构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和工作布局有误区。巡察是一个发现问题、
报告问题、反馈移交问题、整改问题的整体,但在实际巡
察中,巡察办和巡察组把精力部署多用在巡察了解发现问
题上,无论是巡察规划、巡察计划,还是巡察方式方法上
都有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做法,发现问题的深度广度和质
量不断提高,而对于巡察反馈移交后的整改办理工则较少
顾忌,把巡察反馈移交看作是巡察的终点,巡察整改成了
盲区。另一方面,巡察组反馈移交后就意味着解散,特别
是异地交叉的巡察组,更是不见踪影,由巡察组审核整改
落实情况报告的制度规定不能得到落实,难免会形成无人
负责巡察整改的局面。
2.反馈移交问题质量不够高。由于种种原因,有的巡察
组组成成员素质不大适应巡察工作,巡察定位不够准确,
对问题和问题线索的理解有偏差,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不高
表述问题也不明确,使得巡察报告质量存在一些不足,反
馈的问题和移交给被巡擦单位的问题线索不够明确具体,
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和法律规定模糊的问题把握不
准确,甚至反馈移交对象明显不合适。上述情况,使得被
巡察单位不容易核查整改,出现巡察整改难点。
3.制度和机制不健全,整改监督责任不够明确。巡察工
作制度对巡察组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巡察工作报告和巡察
意
见反馈作了明确的要求,“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
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刚性问责机制,更是突出了
巡察工作人员发现问题的主体作用,而对被巡察单位巡察
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则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和统一可
操作性强的评判标准,也没有形成一整套的责任追究机制
责任追究难以落到实处,出现拖延应付整改现象,一些问
题被高高拿起轻轻放下。目前,有关规定明确了纪检监察
机关和组织部门是监督整改落实的主体,但在具体整改中
这一规定没有能够实际操作。
(二)被巡察党组织的问题及原因。
1.整改主体责任树得不牢。被巡察单位往往对巡察的重
视程度较高,配合支持巡察的主动性较强,巡察组一旦撤
出,就感到巡察已经结束,巡察时绷紧的弦就会放松,在
反馈意见时也会心跳一阵子,至于如何整改,则很容易护
短掩丑,得过且过。这就导致制定的整改方案不务实,缺
乏实际操作性,缺乏针对性,整改措施不具体,空话套话
多,真招实招少。整改中以新的制度规定覆盖原有的制度
规定,以教育活动掩盖问题的整改,问题线索处理上能推
就推,能轻就轻,能解释说明不依规处理。
2.责任担当意识不够强。一些党组织抱有观望情绪,怕
触及矛盾,怕揭丑亮短,认为处理了违规违纪人员会损害
集体荣誉,掩盖单位政绩,只想开门谈成绩,关门说问题
把违规违纪的人员袒护起来,把失职失察的责任包装起来
不敢动真碰硬。有的党组织习惯于把落实整改的责任推给
纪检部门,不直接面对矛盾,隔岸观火,达不到应有的整
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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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的思考与建议一、当前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巡察机构问题及原因。1.思想认识和工作布局有误区。巡察是一个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反馈移交问题、整改问题的整体,但在实际巡察中,巡察办和巡察组把精力部署多用在巡察了解发现问题上,无论是巡察规划、巡察计划,还是巡察方式方法上都有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做法,发现问题的深度广度和质量不断提高,而对于巡察反馈移交后的整改办理工则较少顾忌,把巡察反馈移交看作是巡察的终点,巡察整改成了盲区。另一方面,巡察组反馈移交后就意味着解散,特别是异地交叉的巡察组,更是不见踪影,由巡察组审核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制度规定不能得到落实,难免会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