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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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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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县蜀山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社区工作关系,减轻基层负担,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效能,根据市社区建设暨
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的通知》(淮社
〔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寿县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立新型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健全充
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目标,以规范社区准入事项和程序为重点,通过准入制度建
设,进一步明确社区权责范围,建立健全网格事项准入机制,全面清理社区承担的不合理
负担,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形成政府依法办事、社区依法自治的工作格局,把社区建设成
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准入原则
(一)严格准入、依法进入。党群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以下统称“准入
单位”)要按照“职能转变、重心下移”的要求,正确处理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关系
划清部门与社区之间的责、权、利边界,使工作进社区依法规范有序。凡属于社区自治性
的管理工作,由社区自主管理;凡属于准入单位职责范围的工作任务,不得随意下达到社
区;未经核准的事项不得进入社区,社区原则上不承担准入清单以外事项。未经批准准入
的事项,社区有权利拒绝承担。
(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凡核准进入社区的工作事项,应明确授权内容、对象、权限
时间和工作经费。因工作需要申请长期进驻社区,并在社区设置机构的,准入单位应负责
落实人员及工作经费;短期或临时进入社区的,由准入单位确定派出工作人员或根据工作
需要下拨工作经费交由社区承办,由社区组织社区工作者完成。工作经费应在工作进入的
同时分批次下拨到位。
(三)统一承办、集中管理。凡核准进入社区的工作事项,应统一集中在社区服务中心窗
口受理或办理。准入单位的工作事项进入社区后,一般不在社区建立对口办事机构、不挂
牌子。面向社区居民的服务事项、工作职责一律通过服务手册、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公
告。
三、准入内容
(一)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的社区工作事项,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
和市委、市政府文件有明确要求的社区工作事项,纳入社区依法履职工作事项清单(见附
件1)。
(二)其他与居民利益相关,有利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服务管理,且确需社区承担或者
协助完成的,经审核同意后纳入社区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见附件2)。
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突发性、群体性事项,不纳入社区工作事项清单
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准入程序
(一)申请。对确需纳入清单的工作事项,由拟入单位将需要进入社区的工作事项向县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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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县蜀山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理顺社区工作关系,减轻基层负担,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效能,根据市社区建设暨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的通知》(淮社〔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寿县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立新型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目标,以规范社区准入事项和程序为重点,通过准入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社区权责范围,建立健全网格事项准入机制,全面清理社区承担的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