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更好地履行再监督再检查职能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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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更好地履行再监督再检查职能的调
研报告
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湖里区纪委监察局聚
焦主业主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督促下级
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如何更好地适应纪检监察体制
创新要求、更好地破解监督职能泛化,探索出了一条纪委
履行监督责任的有效路径,更好的服务中心大局,我们进
行一些探索和研究。
一、建立再监督机制的原由
监督的效果体现在“问责”上,建立健全有效发现问题、
处理问题的工作机制,改变混同一般行政部门开展一线检
查、全程监督的做法,把精力集中到监督业务主管部门履
行职责、对其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上来。
从这一思路出发,湖里区纪委监察局通过不断摸索和实践
研究制定有关制度规范,建立了符合本区特色的再监督工
作机制,我们认为,这个机制有利于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
:
“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以及《行政监
察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就是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田”。
然而,当前纪检监察机关角色定位不准,越位、缺位、错
位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
严重影响了自己的主业。针对这种情况,建立再监督工作
机制有利于更好地解决角色定位问题,理清职责、攥紧拳
头、聚焦主业,将监督切入点从配合政府或部门开展督查
转移到对政府或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监督上来,为
转型提升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目标就是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破解职能泛化、主业不
突出、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建立再监督工作机制
有利于解决留什么、弃什么的问题,明确对纪检监察机关
不应直接参与的工作予以退出,不应牵头的工作及时移交
不应包办的工作及时分解,做到到位不越位、牵头不包办
督促不出现“变牵头、牵头变主
责”的现象。
,监督实效不个:一是监督机
制不全,监督主体、监督程、监督方明确,
成监督工作有一定意性,容易走。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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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更好地履行再监督再检查职能的调研报告摘要: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湖里区纪委监察局聚焦主业主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如何更好地适应纪检监察体制创新要求、更好地破解监督职能泛化,探索出了一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有效路径,更好的服务中心大局,我们进行一些探索和研究。一、建立再监督机制的原由再监督就是要坚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问题”上,把监督的效果体现在“问责”上,建立健全有效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工作机制,改变混同一般行政部门开展一线检查、全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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