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不“褪色”如实报告“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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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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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不“褪色”如实报告“何去何从”
在《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
(后文简称《意见》)中曾规定,公务员申请辞去公职时
应如实报告从业去向,签署承诺书,在从业限制期限内主
动报告从业变动情况。然而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个别干
部“在其位”就盘算着“谋私利”,打起了“挂证取酬”
的如意算盘,更有甚者为了“物质追求”,不惜脱掉“公
务员”从政外衣,选择以离职为“跳板”,利用关系纽带
走起了经商路。正所谓“心不正,眸子眊焉”,无论在职
与否,都要守住本色、牢固意念,真正如实报告“何去何
从”,保证航向如一、忠诚于党、无愧于心。
“不搞变通”主动“晒家底”,以“公烛无私光”的
坦诚心境审视“言行”。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细究过
往案例,个别干部奋力“通关”取得专业证书,本是一件
值得称道的好事,但其目的却不“单纯”,苦学奋斗的背
后,是“家庭利益”的诱惑刺激,是挂靠家族企业、违法
输送利益的“诱饵”吸引,这种看似努力、实则“为谋私
利”的行为自然会受到群众唾弃和纪律处分。所以,“不
搞变通”主动“晒家底”,一定是日常管理用心的底色所
在,特别是手中握有权力的领导干部,更要以“公烛无私
光”的坦诚心境审视“言行”,既要在工作内外严格要求
自我,为广大干部做好表率、打好样板,哪怕“退休”
“离职”后亦能不变本色,始终管好“后院”扎牢纪律篱
笆,让清风阵阵润心间。
“不打折扣”晒出“作风样”,以“不肯污纤尘”的
自律自持擦亮“本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
妖。”在《意见》中明确规定了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等辞去
公职后,“不得接受”和“不得从事”的聘任和营利活动
类型,给干部“何去何从”划定了硬杠杠、标注了“雷
区”。众所周知,正所谓“藕断丝连”,虽从原职位上
“退”了下来,但人情往来还在、同志联系还在,这些就
是“关系网”最坚实的基座,所以,“避嫌”是为了“避
险”,不在原有职能范围的关联企业和业务往来项目中
“伸手”,是更为稳妥的行为、亦是规章制度的要求。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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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不“褪色”如实报告“何去何从”在《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后文简称《意见》)中曾规定,公务员申请辞去公职时应如实报告从业去向,签署承诺书,在从业限制期限内主动报告从业变动情况。然而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个别干部“在其位”就盘算着“谋私利”,打起了“挂证取酬”的如意算盘,更有甚者为了“物质追求”,不惜脱掉“公务员”从政外衣,选择以离职为“跳板”,利用关系纽带走起了经商路。正所谓“心不正,眸子眊焉”,无论在职与否,都要守住本色、牢固意念,真正如实报告“何去何从”,保证航向如一、忠诚于党、无愧于心。“不搞变通”主动“晒家底”,以“公烛无私光”的坦诚心境审视“言行”。“积善之家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