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不“褪色”如实报告“何去何从”

VIP专免
2024-06-15 999+ 15.86KB 4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离职不“褪色”如实报告“何去何从”
(后文简称《意见》)中曾规定,公务员申请辞去公职时
应如实报告从业去向,签署承诺书,在从业限制期限内主
动报告从业变动情况。然而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个别干
部“在其位”就盘算着“谋私利”,打起了“挂证取酬”
的如意算盘,更有甚者为了“物质追求”,不惜脱掉“公
务员”从政外衣,选择以离职为“跳板”,利用关系纽带
走起了经商路。正所谓“心不正,眸子眊焉”,无论在职
与否,都要守住本色、牢固意念,真正如实报告“何去何
从”,保证航向如一、忠诚于党、无愧于心。
坦诚心境审视“言行”。
必有余庆
往案例,个别干部奋力“通关”取得专业证书,本是一件
值得称道的好事,但其目的却不“单纯”,苦学奋斗的背
后,是“家庭利益”的诱惑刺激,是挂靠家族企业、违法
输送利益的“诱饵”吸引,这种看似努力、实则“为谋私
利”的行为自然会受到群众唾弃和纪律处分。所以,“不
搞变通”主动“晒家底”,一定是日常管理用心的底色所
在,特别是手中握有权力的领导干部,更要以“公烛无私
光”的坦诚心境审视“言行”,既要在工作内外严格要求
广退
“离职”后亦能不变本色,始终管好“后院”扎牢纪律篱
笆,让清风阵阵润
。”在《意见》中规定了关领导
公职后,“不得受”和“不得从事”的利活动
干部“何去何从”
“退”了同志联在,这
是“关系,所以,“”是为了“
手”,是更为的行为、亦是规的要求。所
摘要:

离职不“褪色”如实报告“何去何从”在《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后文简称《意见》)中曾规定,公务员申请辞去公职时应如实报告从业去向,签署承诺书,在从业限制期限内主动报告从业变动情况。然而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个别干部“在其位”就盘算着“谋私利”,打起了“挂证取酬”的如意算盘,更有甚者为了“物质追求”,不惜脱掉“公务员”从政外衣,选择以离职为“跳板”,利用关系纽带走起了经商路。正所谓“心不正,眸子眊焉”,无论在职与否,都要守住本色、牢固意念,真正如实报告“何去何从”,保证航向如一、忠诚于党、无愧于心。“不搞变通”主动“晒家底”,以“公烛无私光”的坦诚心境审视“言行”。“积善之家必有...

展开>> 收起<<
离职不“褪色”如实报告“何去何从”.docx

共4页,预览2页

还剩页未读, 继续阅读

/ 4
客服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