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
VIP专免
2024-06-15
999+
12.06KB
5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关于本区开展机构编制核查的通知》和《关于转发〈机
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 2021 年
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如下:
一、落实报告制度的总体情况
(一)机构编制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
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相关法规,坚决落实党对机构编
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主要负责
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凡涉及机构
编制事项,均由局领导班子集中动议、论证、集体讨论决定后,按
程序报批。
(二)机构编制基本概况
1、机构编制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12 月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人员编制为 13 名,实
有人员 12 人;设局长 1名,副局长 3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 3正
2副,实际配备局长 1名,副局长 3名,科长 2名。
宝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人员编制为 10 名,实有人员 9人;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名,实际配备主任 1名。
宝山区机关综合事务管理中心人员编制为 43 名,人员控制数 43
名,实有人员 37 人,挂编人员 40 人;设主任 1名,副主任 4名,内
设机构领导职数 7名,实际配备主任 1名,副主任 4名,内设机构
领
摘要:
展开>>
收起<<
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根据《关于本区开展机构编制核查的通知》和《关于转发〈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如下: 一、落实报告制度的总体情况 (一)机构编制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相关法规,坚决落实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均由局领导班子集中动议、论证、集体讨论决定后,按程序报批。 (二)机构编制基本概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