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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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思路一、2022年工作总结(一)聚焦“浙有众扶”,守牢民生保障底线,增进困难群众民生福祉1、落实社会保障措施。低保标准统一调整为1041元/月·人(12492元/年·人),特困供养对象供养标准提高至1743元,集中供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补贴提高至1656元。机构养育孤儿生活费标准为2441元/月·人,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费标准为1953元/月·人。截至12月,临时救助困难群众329人54.75万元,共发放特困供养金413人970.21万元,低保金6793人6771.98万元、低边1586人89.76万元、支宁110人45.2万元、三老6人6.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