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事项审批(审签、审阅)、请示、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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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事项审批(审签、审阅)、请示、报告
制度
一、审签、审阅文件(文稿)
(一)需要局主要领导审签、审阅的文件(文稿)。
1.报送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国家乡村振兴局、自治区党委
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
重要请示、报告文件(文稿)。
2.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国家乡村振兴局、自治区党委(办
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等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重要政
策文件、下发的工作部署文件。
3.涉及机关、直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人事任免
及调整、评优评先、干部职工福利类文件(文稿)。
4.涉及资金分配、东西部协作考核、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评估考
核、巡视巡察等全局性工作或重大事项的文件(文稿)。
5.履行局党组书记、局长职责、涉及党建方面重大事项的文件
(文稿)。
6.国家乡村振兴局领导和自治区领导的批示件,以局主要领导
个人名义落款报自治区领导的文稿。
7.涉及经费开支在 100 万元(含)以上的文件(文稿)。
8.涉及需要局主要领导、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的副局
长参加会议培训活动的文件。
9.各级来文中明确要求由局主要领导审签、审阅的文件(文
稿)。
10.局副职领导提出的需提请局主要领导审签、审阅的其他文
件(文稿)。
(二)需要局副职领导审签、审阅的文件(文稿)。
1.涉及需要局副职领导参加的会议培训活动的文件由负责局机
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的副局长审签。
2.会议要求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分管负责同志参会并作发言的发
言文稿。
3.与区直部门间商洽业务工作、征求和反馈意见建议的文件
(文稿)。

标签: #乡村振兴

摘要: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事项审批(审签、审阅)、请示、报告制度一、审签、审阅文件(文稿)(一)需要局主要领导审签、审阅的文件(文稿)。1.报送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国家乡村振兴局、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文件(文稿)。2.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国家乡村振兴局、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等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下发的工作部署文件。3.涉及机关、直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人事任免及调整、评优评先、干部职工福利类文件(文稿)。4.涉及资金分配、东西部协作考核、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评估考核、巡视巡察等全局性工作或重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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