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阿克图别克乡新建煤矿“6·23”瞒报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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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县阿克图别克乡新建煤矿“6·23”瞒报事
故调查报告
2020 年6月23 日凌晨 5时许,巩留县阿克图别克乡新
建煤矿(以下简称“新建煤矿”)一采区南翼+950m 回风
巷2号上山内发生一起事故,造成 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34 万元。
2021 年8月11 日,原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北疆监察分
局(以下简称“北疆分局”)将该起事故及新建煤矿违法
违规行为举报案件转送至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提请县人民
政府组织核查。2021 年9月3日,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以
《关于成立巩留县阿克图别克镇新建煤矿举报线索核查组
的通知》(巩发改字〔2021〕39 号),成立以巩留县人民
政府县长卓力得拜﹒吉尔哈力为组长的新建煤矿举报线索
核查组,开展了举报核查工作。2021 年10 月27 日,巩留
县人民政府向北疆分局报送《关于巩留县阿克图别克乡新
建 煤 矿 举 报 信 息 核 查 结 果 移 交 的 说 明 》 ( 巩 政 函
〔2021〕58 号),确定为一起瞒报的生产安全事故。
2021 年11 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改革,原新疆煤
矿安全监察局更名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原北疆
分局撤销。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2021 年12 月23 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会同巩留
县发展
改革委发改委、公安局、总工会、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局
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相关人员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事故
开展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
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经过调查取证
查阅相关资料和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
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
建议。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新建煤矿基本情况
1.交通位置
新建煤矿位于伊犁盆地东南缘山前低山—丘陵地带的
达拉地沟西侧,行政区划隶属巩留县阿克图别克乡管辖,
有8km 简易公路与北面的乡级沥青路相连接,交通较为便
利。
2.历史沿革
新建煤矿原为自治区煤炭工业“十五”结构调整规划 9
万吨/年矿井,2009 年12 月竣工投产。
2014 年1月,伊犁州煤管局批准新建煤矿机械化改造
项目。2018 年12 月28 日,新建煤矿通过机械化改造项目
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
新建煤矿 9万吨/年安全生产许可证于 2016 年3月29
日到期,因实施机械化改造,按政策未进行延续。2019 年7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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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阿克图别克乡新建煤矿“6·23”瞒报事故调查报告 2020年6月23日凌晨5时许,巩留县阿克图别克乡新建煤矿(以下简称“新建煤矿”)一采区南翼+950m回风巷2号上山内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4万元。 2021年8月11日,原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北疆监察分局(以下简称“北疆分局”)将该起事故及新建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案件转送至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提请县人民政府组织核查。2021年9月3日,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以《关于成立巩留县阿克图别克镇新建煤矿举报线索核查组的通知》(巩发改字〔2021〕39号),成立以巩留县人民政府县长卓力得拜﹒吉尔哈力为组长的新建煤矿举报线索核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