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重堵截轻源头的思想依然存在,镇乡、村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到目前也
还没有完全建齐,从而造成人民调解基层组织职能被逐渐淡化,给全县的人民调
解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人员配置不科学。我县目前现有调委会 506 个,仅
有 13 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医调委 4 名、交调委 2 名、驻派出所调解室 7名),镇
(乡)调委会调解员多数为镇(乡)领导、干部担任;村(社区)调解员都是村
(社区)干部兼任,他们身兼数职,没有充足的精力和时间来做人民调解工作,
有的地方为了完成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任务,在人员配备、阵地建设等方面存在敷
衍应付的情况,导致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有其名无其实;同时随着人民群众在民主 、
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维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不
断提高,现有的人员配置远远不能满足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需求。
(三)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通过调研发现,我县部分基层人
民调解组织对矛盾纠纷调解的及时率和成功率不高,调解员对矛盾纠纷调解的主
动性和积极性不强,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上的作用还没得到充分发挥 。
主要原因:一是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补助普遍偏低,我县目前执行的人民调解案件
补助标准是 2008 年制定,一般案件每件补助 50 元,疑难案件每件补助 100 元,重
大案件每件补助 150 元,而随着调解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调解员的工作任务日
益繁重,造成了“酬不配劳”的现象,从而造成调解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
高。二是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较少且部分调解组织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 。
2022 年我县在住建、教育、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新建了 3 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
组织,全县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达到11 个,除仍然有部分群众普遍关注的重
点领域和热点行业未成立调解组织外,已成立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人员
配置、工作阵地、经费保障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如 XX 县麦冬协会调解委员
会的调解工作基本没有开展,机构形同虚设,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配合不密切。从调研中发现,对基层人民调解
工作部门协调配合不密切、主动参与不够,各唱各调各吹个号、推诿扯皮、矛盾
上交现象时有发生,从而造成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矛盾加深,给纠纷化解工作
造成很大的难度。如塔山镇邓**缠访闹访事件就是从损毁了几棵树、几根竹、占
点路开始,镇村没有认真组织调解,发展到双方打架斗殴,后来解决时部门又以
“辖区负责”为由相互推诿,导致矛盾不断升级。
三、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对策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