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完善纪检干部履职考核和提名考察机制的思考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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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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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完善纪检干部履职考核和提名考察机制的思考和
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
检监察体制作出一系列重大改革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针对垂直管理单位特点和实际,要求垂管单位纪检工作全
面实行“三为主一报告”制度。改革转制以来,各 xx 总队、
支队的纪检、审计处室在编制上从政治部门独立出来,从
体制上构建了垂直领导、机构分设,上下一体、对口畅通
的良好格局。尤其是随着“三为主一报告”制度的不断深
化,纪委“三转”规定的出台,一些制度性、机制性的
“梗阻”得到有效疏通。为纪检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发挥
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提供了指导遵循。然而,在面对“改革
转制过渡期、纪检体制变革期、风险隐患暴露期”等现实
考验,队伍纪检体制与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还不适应,纪检组织机构和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还不健全,
纪检部门主动监督、积极作为还有欠缺,斗争精神、履职
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结合 xxxx 队伍实际,笔者从建立
完善纪检干部履职考核和提名考察机制方面,谈几点思考
和建议。
一、当前纪检干部考核、考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对纪检干部的考核,仍然延续之前的考核方式,
还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考核方式不够科学。按照 xx
队伍纪检体制改革精神和“三为主一报告”要求,对
纪委书记的提名由上级纪委提名,联合政治部门实施考察,
纪委书记的履职考核由上级纪委具体实施。但对普通纪检
干部的考核、提拔未进行清晰的界定和明确。xx 队伍纪委
属于内设部门,纪检干部的人权、事权均在同级党委,在
考核方式上,与其他干部一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
研究、政治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参与无差别的群众测评和
推荐,客观上造成纪检干部“单位意识”强于“全局意
识”,“不敢监督、不便监督”成为现实难题。二是考核
的内容有待优化。目前对干部的考核,参与推荐和打分的
人员中既有基层的干部,也有机关的干部,从监督的角度
来看,都是监督的具体对象,甚至包括一些被处分的同志,
难免会有一些“灰色”空间。同时,对纪检干部的考核不
注重日常考核,年终一次性考核容易产生“一锤定音”的
情况,导致考不准、考不出成效。另外,由于本级纪委的
负责人、纪委委员和上级纪检部门对纪检干部的履职考核
比重较少或者不参与考核,造成纪检干部的履职考核不够
精准。从座谈了解到,大家普遍反映,纪检干部在年度考
核中确定优秀等次、授予嘉奖都由其所在单位掌握,与纪
检干部的综合考核评定结果并不直接挂钩,纪检工作普遍
被认为基本与“优秀”绝缘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纪检干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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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完善纪检干部履职考核和提名考察机制的思考和建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体制作出一系列重大改革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针对垂直管理单位特点和实际,要求垂管单位纪检工作全面实行“三为主一报告”制度。改革转制以来,各xx总队、支队的纪检、审计处室在编制上从政治部门独立出来,从体制上构建了垂直领导、机构分设,上下一体、对口畅通的良好格局。尤其是随着“三为主一报告”制度的不断深化,纪委“三转”规定的出台,一些制度性、机制性的“梗阻”得到有效疏通。为纪检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提供了指导遵循。然而,在面对“改革转制过渡期、纪检体制变革期、风险隐患暴露期”等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