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派驻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文员工作规定(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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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派驻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文员工作规定(试行)+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充分发挥消防文员作用,规范派驻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文员(以下简称消防文员)开展消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以及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防文员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规定》(应急消〔2020〕231号)、《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应急消〔2021〕187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消防文员征召工作需由X区消防救援大队报请区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新招录的消防文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第三条大连市X区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派驻街道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