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
VIP专免
2024-06-05
999+
23.46KB
14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
(2022 年修订版)
1.目标
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含团总支部,下同)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
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2.时间
2022 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于 12 月集中开展,12 月31 日前完成。
3.对象
成立 6个月以上(2022 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
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4.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 年版,见附件),重点评估 2022 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
范化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 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
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 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 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 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
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 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下设团支部中有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团总支部,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团总支部。
5.步骤
5.1 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
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
系统中录入。
5.2 基层团委复核认定——基层团委结合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
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
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摘要:
展开>>
收起<<
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修订版)1.目标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含团总支部,下同)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2.时间2022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于12月集中开展,12月31日前完成。3.对象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4.标准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年版,见附件),重点评估2022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