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委党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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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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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市委党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 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
召开。
二、党委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提出,或者由党委其他成员
提出建议、党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会议议题应当提前书面
通知党委成员。
三、党委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
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
员到会。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
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党委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
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委成员应当回避。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委会议可以请不是党委成员的本单
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
人员列席会议。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等可以派员列席党委会议。
四、党委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
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
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委
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
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五、党委会议由党建办如实记录,决定事项应当编发会议
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六、党委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党委应当督促推
动校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及时全面落实党委决策。党委成员应
当在职责范围内认真抓好党委决策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为促进校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
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
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高效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
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围绕党校中心工作,改进和完善领导方式,
严格规范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全校“三重一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
决策和高效决策。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科室。
三、“三重一大”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市重要会议
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单位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
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3.单位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订和调整。包括党校总体发
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重大活动安排,以及涉及群众、
干部职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研究决定;
4.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5.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设置、调整的研究决
定;
6.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和废除;
7.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等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和谐重大问题
的处置原则和应对方案;
8.单位所属资源、资产、资金等“三资”管理的设立、调
整、关停、产权变更,单位重大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
9.重大案件涉及党纪政纪的处理;
10.其他需要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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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市委党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一、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二、党委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提出,或者由党委其他成员提出建议、党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会议议题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党委成员。三、党委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到会。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党委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委成员应当回避。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委会议可以请不是党委成员的本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等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