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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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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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
工作队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 总结运用打赢
脱 贫攻坚战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重要经验,在全
面建 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巩固拓 展脱贫攻坚成果,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
的广阔舞 台, 现就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
作队提出如 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
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
神, 适应“三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健全常态化
驻村工 作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提供 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
坚持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在严格落实脱贫地区“四
个 不摘”要求基础上, 合理调整选派范围, 优化驻村力量,
拓 展工作内容, 逐步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县级统
筹、 精准选派, 按照先定村、再定人原则, 由县级党委和
政府摸 清选派需求, 统筹各级选派力量, 因村派人、科学
组队;坚 持派强用好、严管厚爱, 严格人选标准, 加强管
理监督,注 重关心激励, 确保选得优、下得去、融得进、
干得好; 坚持
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推动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用心用情用
力驻村干好工作, 注意处理好加强外部帮扶与激发内生动
力 的关系,形成整体合力。
二、选派范围
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 ,继续选派第
一书记和工作队,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脱贫村作为重
点,加大选派力度。对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轻的村,
可从实际出发适当缩减选派人数。各地要选择一批乡村振
兴 任务重的村, 选派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发挥示范带动作
用。 对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按照常态化、长效化整顿建设
要求, 继续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对其他类型村,各地可
根据实际 需要作出选派安排。
三、严格人选把关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人选的基本条件是:政治素质好,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热爱农村工作;工
作能力强, 敢于担当, 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作风扎实, 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具
备 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具有 1 年以上党龄和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队员应优先
选派中 共党员。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主要从省市县机关优秀干部、年轻
干部,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优秀人员和以往因年龄原因从
领
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派, 有农村工作
经 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中央和国家机关
各部 委、人民团体、中管金融企业、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
高等学 校, 有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结对任务的, 每个单位
至少选派 1 名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
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 按照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
相 结合的办法, 由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人选,同级
党委 组织部门会同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
进行备 案, 派出单位党委(党组) 研究确定。各地区各部
门各单位 党委(党组) 及组织部门、农办、农业农村部门
及乡村振兴 部门, 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
作风关、廉洁 关, 充分考虑年龄、专业、经历等因素, 确
保选优派强。县 级党委和政府要根据不同类型村的需要,
对人选进行科学搭 配、优化组合,发挥选派力量的最大效
能。
四、主要职责任务
根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需
要,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 建强村党组织。重点围绕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
织力, 推动村干部、党员深入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
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
路线 方针政策;推动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促进担当
作为, 帮助培育后备力量, 发展年轻党员,吸引各类人才;
推动加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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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总结运用打赢脱贫攻坚战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重要经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现就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三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坚持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在严格落实脱贫地区“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