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镇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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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
息采集工作方案(镇乡)
根据《省 2022 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
采集工作方案》、《市
2022
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
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xx
县
2022
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脱贫户的收入
和“两不愁三保障”信息、农户和行政村乡村建设相关信息等
信息采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动态管理年度信息采集更 新。
针对乡镇(街道)、行政村(居)、自然村、脱贫户、防止返贫
监测对象、人口自然增减变化等进行年度动态管理和信息
采集更新。
1.
采集镇(村)发生变化的信息。包括基本情况、人口信
息、土地信息、财政信息、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农村
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殊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教育、卫
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出列村信息化、雨露计划、小额
信贷等相关信息。
2.采集村(社区)发生变化的信息。包括常住户数、常住
人数、农村户籍户数、农村户籍人数等相关信息。
3.
采集行政村(居)发生变化的信息。包括基本情况、人口
信息、收入信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特色产业增收、乡
村旅游、信息化建设、签约医疗服务团队、驻村工作队、帮
扶措施情况等相关信息。
4.
采集自然村发生变化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人口信
息、生产生活条件等信息。
5.采集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及其家庭成员发生变化
的信息,包括收入、“三保障”及饮水情况、在校生状况、务
工等状况、家庭成员详细信息、家庭人员自然变化情况、帮
扶责任人以及帮扶联系人等相关信息。
(二)乡村建设监测信息采集。
1.
采集全国农村户籍农户基础信息及乡村建设相关指标,
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 服
务等信息。
2.
采集行政村和自然村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基本情
况、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信息。
二、进度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和动员培训。10 月 10 日前,各乡
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
动员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在省、市、县统一培训的基础上,
各乡镇(街道)逐级开展培训,确保参与信息采集工作的基
层同志都能熟悉掌握工作内容和要求,掌握系统操作流程。
镇级于 10 月 10 日前,将方案及培训情况报县委乡村振兴领
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行政区划补充采集。10 月 10 日前,查漏补缺,
进一步完善区(县)、乡镇(街道)、行政村(居)、自然
村的行政区划。
(三)进村入户信息采集。10 月 11 日,组织基层干部
进村入户开展信息采集工作,严格落实入户核查工作,各村
(社区)按周上报进村入户信息采集进度情况,确保进村入
户信息采集工作在 10 月 20 日前完成。
(四)数据信息录入。10
月
18
日起,由县委乡村振兴
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市局,再由市乡村振兴局向省局提出
申请,开放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相
关功能,并开始录入,确保所有数据
10
月
30
日前完成录入。
乡村建设有关信息录入工作可以继续开展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24 时。
(五)数据质量分析和问题数据整改。各村(社区)要
在采集信息时坚决做到一边采集、一边录入、一边清洗、一
边整改。动态管理年度信息采集方面,县级在
10
月
24
日至
28
日,县级将组织各乡村振兴办公室统一开展数据质量清洗 维
护工作,11
月
1
日-11
月
8
日,市级统一开展数据质量清 洗
维护工作,并将提取
11
月
8
日
24
时数据,形成数据质量 报
告;2023
年
2
月上旬开展乡村建设监测数据质量分析,形 成
乡村建设监测数据质量报告。形成问题清单反馈给镇级,再由
镇级反馈给各村(社区),并立即组织开展进村入户核查,待
申请开放信息系统相关功能时进行问题整改。
(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总结。
12
月 12
日 24
时,将关闭全国信息系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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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镇乡)根据《省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市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xx县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脱贫户的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信息、农户和行政村乡村建设相关信息等信息采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内容(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动态管理年度信息采集更新。针对乡镇(街道)、行政村(居)、自然村、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人口自然增减变化等进行年度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更新。1.采集镇(村)发生变化的信息。包括基本情况、人口信息、土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