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效的若干举措

VIP专免
2024-06-04 999+ 136.7KB 5 页 海报
侵权投诉
关于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效
的若干举措
为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效,有效解决民主
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不认真等问题,根据《关于新形
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
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
行)》等精神及省、市委有关部署,明确如下措施。
一、民主生活会
1.参会对象
民主生活会参会对象为各单位领导班子中党员领导干部。民
主生活会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班子
成员中党员领导干部不足 3人的,经请示上级党组织同意,参
会范围可扩大到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扩大参
会人员可对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批评,不作自我批评。扩大参会
人数,由各单位自行把握,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数量较少的可
全部参加,数量较多的可选择部分参加。
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列席民主生活会,非领导职务一般不必
参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邀请其列席。列席会议的,不开展
自我批评、不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可对参会班子成员提出批评。
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按照规定参加民主生活会,不得以外出
学习、培训、挂职为由不参加,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经
请示上级党组织同意后,会前提交书面发言材料。会后,会议
主持人及时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通报所缺席的党员领导干部。
2.会前准备工作
深入开展学习。领导班子会前至少围绕主题和规定学习内容
开展 1次专题学习。专题学习情况会前要向督导组报告,不组
织学习,或以业务学习代替政治理论学习,以学习计划代替具
体落实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得召开。
认真谈心谈话。坚持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必谈、
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谈,
并接受党员、干部约谈。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
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也谈改进提高的意见建议。未按规定开
展谈心谈话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得召开。
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深入基
层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等各方面意见建议。
领导班子征求意见情况以及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报督导组备案,
并在会上明。未按规定要求征求意见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
会不得召开。
摘要:

关于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效的若干举措为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效,有效解决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不认真等问题,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精神及省、市委有关部署,明确如下措施。一、民主生活会1.参会对象民主生活会参会对象为各单位领导班子中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中党员领导干部不足3人的,经请示上级党组织同意,参会范围可扩大到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扩大参会人员可对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批评,不作自我批评。扩大...

展开>> 收起<<
关于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效的若干举措.docx

共5页,预览2页

还剩页未读, 继续阅读

/ 5
客服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