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调整为每人每月XX 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
月XX 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XX 元。强化
最低生活保障,按时足量拨付资金。今年1-10 月份,我县保障农
村低保对象 24401 户42882 人,累计发放资金 XX 万元;城市低保
对象 912 户1601 人,累计发放资金 XX 万元;特困供养对象 6422
人,累计发放资金 XX 万元;失能和半失能人员 436 人,累计发放资
金XX 万元;保障残疾人生活补贴 22383 人,累计发放资金 XX 万元;
保障残疾人护理补贴 26125 人,累计发放资金 XX 万元;保障高龄
人员 43799 人,累计发放资金 XX 万元。成立村级救急难互助社,
完善与教育、就业、社保、医疗、扶贫、慈善等相关社会救助信息
共享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体系建设,提高各类救
助对象认定准确性,对在册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进行年审复核。
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优化特困老年人救助供养服务,
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逐步提高生
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实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切实
抓好儿童福利工作。继续发挥牵头单位协调作用,健全留守儿童关
爱服务体系,落实孤儿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困境儿童保障等
政策文件,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各项措施,在基层儿童保护机构
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争取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
方式,积极引入社会工作机构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在走访核查、
监护评估、精准帮扶、心理疏导、个案处置等方面发挥专业优势,
推动我县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向专业化发展,为儿童成长提供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