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它并存的, 还有国营农场和作为辅助的家庭经济。这样一种多样化的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结构,
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更快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发挥。它必将给农村经济建
设 和社会发展带来广阔的前景。实践证明, 党在三中全会以来所制定和实行的农村政策是完
全正 确的,各地各级党组织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具有深远意义的。
由于这是一场牵动亿万群众的深刻而复杂的变革, 时间短, 任务重, 经验不足, 在工作
中 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是难免的。需要我们采取积极而又慎重的态度, 毫不松懈地做好生产
责任 制的完善工作。因此, 从现在起, 除少部分地区和社队外, 从全局来讲, 应当稳定下来。
各级 领导, 包括省、地、县、社的主要负责同志, 要深入基层, 调查研究, 有计划地培训干
部, 总 结经验, 统一认识, 解决实际问题, 使现行的农业生产责任制, 包括农、林、牧、副、
渔各业 的责任制能够进一步完善起来。
(二)各级党的领导应向干部和群众进行宣传解释, 说明: 我国农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集
体 化的道路, 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是长期不变的, 集体经济要建立生产责任制也是长
期不 变的。
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 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 专业承包联产计酬, 联产到劳, 包产到
户、到组, 包干到户、到组, 等等, 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不论采取什么形式,
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变动。
前一个时期有些人认为,责任制只是包干到户一种形式,包干到户就是“土地还家”、平
分集体财产、分田单干。这完全是一种误解。包干到户这种形式, 在一些生产队实行以后,
经 营方式起了变化, 基本上变为分户经营、自负盈亏; 但是, 它是建立在土地公有基础上的,
农 户和集体保持承包关系, 由集体统一管理和使用土地、大型农机具和水利设施, 接受国
家的计 划指导, 有一定的公共提留, 统一安排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生活, 有的还在统
一规划下 进行农业基本建设。所以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 而是社会主义
农业经济的 组成部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它将会逐步发展成更为完善的集体经济。
(三)健全与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工作, 仍应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
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文件精神,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在各地建立的
生产责任制中, 实行联产计酬的占生产队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一般地讲, 联产就需要承包。
联产承包制的运用, 可以恰当地协调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 并使集体统一经营和劳动者自主
经 营两个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 所以能普遍应用并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目前存在于不同地
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