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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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投诉
苏委发〔2021〕19 号
中共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
2021》的 通 知
各县级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
区、太仓港口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
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
《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 2021》已经市委常委会会
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1 年3月3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 202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
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
境工作部署,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最优营商环境,
持续提升苏州最强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突出法治
诚信、系统集成、精准高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
导向、特色导向,大力营造综合最优的政策环境、透明高效的
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轻装上阵的成长环境、齐心
创业的工作环境、亲商富商的人文环境,深入推进市场化、法
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擦亮“苏州最舒心”营商服
务品牌,全力打造创业者乐园、创新者天堂。
二、聚焦新发展格局,市场环境更加开放
(一)落实市场准入最新标准
全面落实最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
单,研究贯彻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欧投资
协定(CAI)、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
国际经贸新规则,不断完善与国际更高标准规则相适应的制度
体系,确保相关约束性义务执行到位和程序合规。充分发挥中
新、中日、中德、海峡两岸等平台作用,促进开放合作更加便
利化,推进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试点经验集成创新,推动开发
区体制机制创新,积极谋划布局高能级、功能性开放载体,在
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方面形成新优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在研发与设计服务、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金融、教育、
医疗卫生、体育、信息服务、电力服务等领域实现突破,在市
场准入方面对企业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
合理条件,列出清单限时清理。(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金融监管局、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市司法局)
探索“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在与群众生活和消费息息相
关的便利店、小餐馆、健身房、书店、影院等行业,将多项准
营行政许可整合成行业综合许可,实现“一证准营”。(责任
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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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委发〔2021〕19号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1》的通知各县级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1》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3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1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最优营商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