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创新“强村贷”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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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 号)、 《省农
结合我县实
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区作出更大贡献。
以金融信贷为抓手,创新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
持 发挥 村 () 主体 作用 ,充 分利 用” , 有
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多种模式。同时,遵循市场发展规律,
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有效投资,切实增
强内生动力。
(一)强化贷款支持。
以 村 ( 居 ) 成立 的 农 村集 体 股 份经 济 合 作 ( 以 下 简称 村
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每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借款额度不超过
500 万 3 年 5 年
度和期限根据产业特点、项目资金需求、生产经营周期
产业发展用地 上 的固定有资 产 作,发展村
() 必 须 按 规 定 用 途 使 用 贷 款 , 不
更贷款用 , 不 用 于 村 ( 居 ) 金 、 津 贴
工具及
通讯等开支。
()
1.
政策性担保与银行“强村贷”项目同步开展
速办理提供“见贷”服务。银行与担保公司约
担比 按比
本金。
摘要:

关于加快创新“强村贷”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支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及相关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发挥金融产品在乡村振兴领域作用,解决村级发展资金短缺难题,激活村级发展内生动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以为农服务为宗旨,以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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