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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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工作的通知
管理水平,打造干净、整洁的城市品牌形象,根据《国家
卫生城市标准(2014 版)指导手册》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专家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各县区要进一步强化环境卫生管
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动环卫队伍的工作积极性,着力解决垃圾清运不及时、垃
圾箱(桶)散落垃圾的问题。要加大对城区环境卫生清扫
保洁力度,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增加机械化清扫频次;
要在符合道路清扫保洁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延长保洁时间,
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得低16 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
得低12 小时;要及时清运垃圾收集装置的垃圾,做到垃
圾日产日清、不留卫生死角,保证垃圾箱(桶)密闭、外
观整洁、无残破缺损,杜绝垃圾箱(桶)周围垃圾撒落、
污水外溢现象。
二、加强巡查整治,根治市容顽疾。
重点,组织力量对辖区内长期积存的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
沿绿
枝,消除黄土裸露现象。要针对河道、沟渠内环境卫生普
遍较差的问题,全面开展集中整治,清除垃圾、杂草、淤
泥。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巡查执法力度,集中治理随
垃圾弃物为,xx
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提升公厕服务质量,确保公厕内地面保持整洁,环境卫生
施,无明;定时喷洒灭物,有效控制
生。要做好垃圾中保洁工作,及时对垃圾
压缩过程的地面进行,清除污,确保无积存
渗透液;对垃圾实行不定时,确保垃圾
压缩转运箱清洁卫生。
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按照地管理、
结合、标治、着力治
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强化对小门
的执法力度,规范废弃物的收集、运、处置全
摘要:

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干净、整洁的城市品牌形象,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指导手册》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专家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各县区要进一步强化环境卫生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集中工作力量,加大保洁力度。各县区要充分调动环卫队伍的工作积极性,着力解决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箱(桶)散落垃圾的问题。要加大对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力度,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增加机械化清扫频次;要在符合道路清扫保洁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延长保洁时间,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得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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