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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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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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的通知
各新城管委会,新区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游客的人身
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在全市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
检查督查的通知》(市安委办发〔20XX〕XX 号)精神,新区安委
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 XX 月XX 日在全区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
专项检查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全区各景区、景点、公园、游乐场所、旅游酒店(饭
店)及旅游客运、旅行社等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各项
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
况等。
(二)全区各景区、景点、公园、旅游酒店(饭店)等加强防
火防汛工作情况,特别是应对极端天气、游客容量的监控,防止拥
堵和踩踏等事件发生的措施;针对危险路段专人值守,对容易落石
和塌方的路段,加强经常性的检查,停止游客进入并设置安全警示
标志情况,有水域的景区加强对游客的水上旅游安全引导和宣传工
作,防止溺水事故发生等情况。
(三)各景区、景点、公园、游乐场所、旅游酒店(饭店)等
安全设施是否健全;警示标志是否按规定设置;用电装置和材料是
否符合国家规定;消防安全器材、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并保持完好,
相关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大型游乐设施及特种设备的管理是否符
合《特
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相关规定;游览工具是否符
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游览工具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业技能培训,
具备相关从业资质等情况。
(四)游乐项目运营场所公示安全须知,对游客进行安全知识
讲解和安全事项说明,并配备相关人员具体指导,严禁超员运营;
将运营场所或大型娱乐项目出租的,与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等情况。
(五)旅游客运企业旅游车辆运营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
经营行驶;车辆是否按规定加装 GPS 监控系统;车辆安全状况是否
完好,有无规范的检测记录和档案;对司乘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教育
培训;旅游运营船只安全行驶状况,救生设备配备情况等。
(六)各旅行社是否按规定租用具备相关资质的旅游车辆;导
游是否经过教育培训,并熟练掌握相关应急救援知识等。
(七)旅游酒店(饭店)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消防通道是否畅
通;消防器材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是否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
训;是否按规定向游客提供消防逃生路线图;厨房操作间、燃气调
压室等重点部位设置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严禁使用钢瓶液化石油
气等。
(八)各旅游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制度,应急预案每年
至少演练 1次,并做好记录。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此次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由新区改创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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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的通知各新城管委会,新区各有关部门:为切实做好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在全市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的通知》(市安委办发〔20XX〕XX号)精神,新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XX月XX日在全区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的主要内容(一)全区各景区、景点、公园、游乐场所、旅游酒店(饭店)及旅游客运、旅行社等旅游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