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机关挂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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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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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机关挂职
的通知
各镇(街)、市直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XX 市委和 XX 市委党的
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把团的岗位作为党政各领域、各行业
优秀年轻干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培养群众工作作风、丰
富群众工作经验的重要平台,根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
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1 号),XX
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湛发
〔2016〕8号)及中共 XX 市委关于印发《XX 市XX 市共
青 团 基 层 组 织 改 革 综 合 试 点 实 施 方 案 》 的 通 知 ( 雷 发
〔2021〕6号)有关要求,现就近期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
部到团市委机关挂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数量和挂职时间
本次选派挂职的优秀年轻干部共 2名,可从各镇
(街)、市直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等
领域选派。到团市委机关一般挂任中层或以下岗位职务,
参与完成团市委重点工作任务,挂任职务不对应干部职
级。挂职时间原则上为 2年。
二、人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德才兼备,事业心和责任感
强,有奉献精神,作风扎实,主动担当作为,有发展潜
力;
(二)热爱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
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社会活动能力较强,身体健康;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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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机关挂职的通知各镇(街)、市直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XX市委和XX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把团的岗位作为党政各领域、各行业优秀年轻干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培养群众工作作风、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重要平台,根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1号),XX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湛发〔2016〕8号)及中共XX市委关于印发《XX市XX市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雷发〔2021〕6号)有关要求,现就近期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机关挂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派数量和挂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