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一般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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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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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1 年度一般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工
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
等要求,为做好我县 2021 年度一般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年度考
核工作,现将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2 年3月31 日前结束。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实绩实效,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
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
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把考核公务员学习贯彻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
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放在
首位,通过“查其学,听其言,观其行,验其效”等方式,深入了解
其政治素质。要结合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客观准确评价其完成
职位职责和承担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与效率。坚持定性与定
量相结合,采取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等方式,严格按照个人述职、
领导评鉴、拟定优秀等次公务员公示、确定考核等次的考核程
序,扩大考核层面,多种方法并举,完善考核指标体系,不断增强
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
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掌握在本机
关实际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 20%以内(基数中不
含科级干部和其他未参加考核人员)。其中,本年度获省(部)级
集体二等功以上奖励,或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或国家
级专项性表彰奖励的单位,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掌握在
25%以内;本年度受省(部)级专项表彰奖励、记集体三等功以上,
受厅(局)级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单位,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
掌握在 23%以内;凡按照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以及在年度
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尚未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单位,本年度考
核优秀等次比例按 15%掌握。
三、考核工作安排
(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审核。各单位考核委员会须在
2022 年3月8日前将《XX 单位 2021 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方
案》(纸质版)、《进贤县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比例审
查表》(附件 1,一式两份)、《XX 单位 2021 年度公务员考核人
员名单》(附件 2、一份、含电子版)及2021 年公务员平时考核
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经审核同意后再进行一般公务
员年度考核工作。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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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一般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等要求,为做好我县2021年度一般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考核时间2022年3月31日前结束。二、考核内容和标准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实绩实效,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把考核公务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放在首位,通过“查其学,听其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