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桥镇进一步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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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桥镇进一步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
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大棚
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用地非农化实施方
案的通知》(漳政办﹝2018 182﹞号)和《漳平市“大棚
房”问题专项整治综合小组办公室关于彻查整改“大棚
房”问题的紧急通知》(漳棚办﹝2019 1﹞号)的要求,为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大棚房”非农用地建设行为,坚决遏
制农地非农化,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进一步开展“大棚
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即“大棚房”问题专项行动
春季攻坚战。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
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
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
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
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
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清理整治范围
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
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
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二、工作步骤
(一)彻底摸清底数阶段(即日起至 1月20 日)。各
村对辖区内“大棚房”问题开展拉网式、台账式的彻底排
查清理,逐个入园入棚现场核查,逢棚必查、不留死角,
摸清底数,登记造册,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治提
供依据。各村于 1月19 日前完成彻底清理排查工作,统计
各类违法违规情况,上报镇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
(二)整治整改阶段(从 1月21 至3月下旬)。根据
清理排查情况,镇提出分类清理整治建议,研究制定详细
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
任人员和完成时间,边查边改,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清理一处。镇将于 3月27 日前形成清理整治专题报告,并
报送市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确保清理整治行动取
得实效,镇成立“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小组,
由镇长杨淑莲任组长,副镇长严江东、陈友钟、黄马木任
副组长,镇纪检、国土、水利、财政、林业、规划等部门
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技站。各
包村领导对所辖村的彻查工作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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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桥镇进一步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用地非农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8182﹞号)和《漳平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综合小组办公室关于彻查整改“大棚房”问题的紧急通知》(漳棚办﹝20191﹞号)的要求,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大棚房”非农用地建设行为,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进一步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即“大棚房”问题专项行动春季攻坚战。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清理整治范围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