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报告(20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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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报告一、本市司法鉴定管理基本情况目前,我市司法鉴定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司法部的四部规章,即《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对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环境损害类(简称“四类内”)鉴定业务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除此之外的鉴定业务称为“四类外”,主要包括司法会计工程造价、知识产权、交通事故、电力等。“四类外”机构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管理,由于历史遗留原因,我市对部分“四类外”鉴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