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从检查发现的这些问题也可以看出,民爆企业安全工作基础还比
较薄弱,究其根源还是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
不强,安全监管人员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的问题突出。民爆企业安
全管理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都不尽合理,我省民爆企业的安全管理
机构共有 122 人,从年龄结构看,其中 50 岁以上 68 人,占55.7%;
40 岁以上 36 人,占29.5%;39 岁以下 18 人,占14.8%。从知识结
构看,大学本科学历 20 人 , 占16.4% ; 大 学专科学历 36 人 , 占
29.5%。中专以下学历 66 人,占54.1%。企业一方面管理人员文化程
度偏低,另一方面人才培养偏弱,造成了安全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
高。安全检查发现最多的问题在安全培训工作方面,2020 年工信部印发
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我厅制定
下发了“实施细则”,但企业对培训工作各项考核要求落实还不到位,
普遍没有建立“一期一档”、“一人一档”,安全培训基础性工作远不
到位。个别企业发生的员工法规观念淡薄、违规操作的严重问题,与企
业日常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有直接关系。
二、完善制度措施,切实提高民爆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水平
安全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着眼点和
立足点,“人、机、料、法、环”五个关键要素人是第一要素。企业安
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管理水平、业务技能等直接影响安
全生产,民爆企业只有加强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才能更好地做好安
全生产工作。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今年是“十四五”
规划的开局之年,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民爆企业一定要完善制度措施,促进民爆安全管理人员能力
素质的提高。一是要把好“入口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对民爆从业人员有具体规定,但企业在人员选拔和使用上,特别是对企
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不能仅仅满足于公安机关无犯罪证明的要
求,必须提高选人用人标准,各级监管部门要建立事前沟通机制,通过
多种形式对他们的思想水平、政策水平、业务水平、管理能力等进行了
解和评判,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上岗。二要把好“培训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