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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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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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
规范性、实效性,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有效防范和减
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
续稳定向好,根据市安委会《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
查计划制定与实施指导意见》(渝安委〔2016〕14 号)、
《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
安委〔2018〕3号)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市住
房城乡建委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 XJP 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
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坚持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
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安全
生产的部署安排及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点,以“控大事故
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以持
续深化 落实“十五条硬措施”和“一线岗位责任制”为抓
手,进一步落实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
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风险
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切实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薄
弱问题,将全县建筑施
工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严格控制在县安委会下达的
指标范围以内。
二、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主要分为日常监督检查、综合监督检查和专
项监督检查。综合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按照本工作计
划和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方案,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在具
体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计划检查与飞行检查相结合等方
式开展工作。
三、实施主体与对象
县住房城乡建委委托奉节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站、奉
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安全质量站),具体
负责对全县建筑企业以及受监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
四、执法检查时间测算:
从事建设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有 10 人。
1.总法定工作日:10 人×251 天=2510 天
2.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960 天。
3.其他执法工作日:1126 天,包括组织召开警示约谈会
议36 天;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举报投诉处理共计90 天,参
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
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250 天,开展机动巡查执法 450 天,案
件办理300 天。
4.非执法工作日:424 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
议、日常工作事务共计180 天;病假、事假共计50
天,法定年休假、婚(丧)假共计150 天;参加党群活
动共计44 天。
五、具体工作计划
(一)日常监督检查
1.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查。安全质量站根据受监工程实
际情况,采取计划检查方式,对每个工程项目单独编制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方案》,原则上每月对每个项目
开展不少于 1次检查。对含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项
目,以及 2022 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发包或承接的
项目,可结合实际增加检查次数。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安全质量站
负责对我县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
全生产条件动态检查,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动态检查工作计划》,平均每季度随机检查不少于 10 家建
筑施工企业。
(二)综合监督检查
3.县住房城乡建委大督查大执法(含负面清单专项治
理)。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
“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要求和全县建筑安全生
产形势需要,采取随机抽查、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专家的
方式,由县住房城乡建委领导带队对全县房屋市政工程贯
彻落实 D中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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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为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市安委会《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与实施指导意见》(渝安委〔2016〕14号)、《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2018〕3号)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委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XJP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