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权责事项 推动村居减负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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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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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权责事项 推动村居减负增效
厦门市海沧区总面积 186.46 平方公里,下辖 4个街道、
45 个行政村居,人口 62.5 万人。针对村居职能交叉不清、
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繁重、自治作用发挥
不充分、队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坚持源头治理、多管齐
下和改革创新,着力规范权责事项,融合多元力量帮助村
居减负增效,健全机制保障减负不反弹,让村居干部回归
主责主业、为民服务。
一、坚持源头治理,规范清单为村居松绑减负
一是“1份铁规”收紧下放事项范畴。按照严格准入、
依法进入、事费配套、注重时效的原则,严格执行村居工
作事项准入制度,梳理清单事项,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
法无授权不可为”。未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下放的工
作事项,不得下放至村居工作站,确需下放的工作事项,
要执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落实相应人员及工作经
费保障。擅自向村居委托或转移工作的,按照规定严肃问
责。
二是“6张清单”厘清权责边界。2016 年海沧区制订村
居有关权责事项 6张清单,分别是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协助
基层政府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监督活动、建立台账报
表、开展检查评比达标活动、保留证明清单,清单总事项
165 项。结合机构改革,27 个部门逐条梳理 6张清单,逐一
审核清单事项的合法性和政策依据。2020
年,修订出台《海沧区村(居)民委员会有关职责事
项一览表》,总事项减至 119 项,减少 27.88%。其中,依
法履行职责事项从 38 项减为 24 项,依法协助基层政府工作
事项从 61 项减为 55 项,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监督活动事项从
11 项减为 10 项,台账报表事项从 27 项减为 21 项,评比达
标活动从 8项减为 7项,保留证明事项从 20 项减为 2项。
三是“25 项小微权力”规范权力运行。出台《关于规
范村级“小微权力”的通知》,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简
便”原则,围绕村级组织在组织建设、经济管理等 6个方面
制订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共梳理出 25 项事项。细化各
清单事项的用权程序,绘制“四议两公开”、财务开支、
发展党员、投资建设项目、出租出让集体资产、印章管理
等运行流程图,确保村级权力事项运行按程序决策、按流
程办事、按时限落实、按规范落地。
二、坚持多管齐下,健全机制为村居减负护航
一是建立村居绩效考核机制。制定实施《海沧区村
(居)绩效考核评价办法》,每年根据全区中心工作和重
点任务确定考核指标,按照“统一等级、统一结构、统一
项目、规范标准”的方向,对村(居)职责事项年度落实
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排名为前25%的村(居)工作者给予
应发月工资2.5 倍的绩效奖励,排名为后10%的村(居)工
作者相应缩减奖励并通报。确保清单工作刚性严肃、精准
落实,引导村居聚焦主责主业,同时实现清单动态化监督
防止事务反弹、责任甩锅等现象。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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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权责事项推动村居减负增效厦门市海沧区总面积186.46平方公里,下辖4个街道、45个行政村居,人口62.5万人。针对村居职能交叉不清、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繁重、自治作用发挥不充分、队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坚持源头治理、多管齐下和改革创新,着力规范权责事项,融合多元力量帮助村居减负增效,健全机制保障减负不反弹,让村居干部回归主责主业、为民服务。一、坚持源头治理,规范清单为村居松绑减负一是“1份铁规”收紧下放事项范畴。按照严格准入、依法进入、事费配套、注重时效的原则,严格执行村居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梳理清单事项,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未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下放的工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