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以“监察+财务”的模式促党建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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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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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以“监察
+财务”的模式促党建标准化建设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企业党的建设,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
党的建设总体部署,提升党的建设标准化水平。近年来,合肥政务文
化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紧紧围绕经营发
展这一中心,着力加强企业党建,深入探讨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的契
合点,以派驻纪检监察专员和财务总监“双派驻”为切实点,探索
“监察+财务”党风廉政监督标准化建设新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提
升了公司党建标准化水平,开创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背景
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0 月,是经
合肥市国资委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目前,公司下辖 5 个基层党
支部,拥有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合肥泓瑞金陵大酒店有
限责任公司、合肥经纬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市政文外滩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 5 家所属
子公司,员工近 2000 人,党员 124 人。
近年来,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出台了一系列
规章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根本性问题仍难以解决,影响了
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一是制度执行不到位。为充分发挥对公司
经营活动的监督保障,2015 年 7 月公司组建了“监察审计部”,作为
公司纪委履行监督职能的具体部门,承担了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工
程监审、资金支付监审、国有资产运营监审、法律事务、监督检查等
多项职能,但所属子公司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以致于公司规章
制度在子公司层面监督执行不够到位。二是监督问责不到位。主动监
督执纪不够,监督问责多为发生举报或者出现问题后的监察,基本为
事后监督,时效性滞后,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象,不能有效
防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权力运行风险。三是监督力量不到位。纪检监
察干部配备不足,且多为从其他业务部门抽调,专业技能不够强,对
于纪检监察业务不够熟悉,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做法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将“监督之眼”聚焦到公司每一个角落,
公司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向所属子公司派驻纪检监察专员和财务总监,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
(一)立足有效监管,明确派驻重点。制定公司《派驻纪检监察专
员和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双派驻”关键要素:一是明确
派驻目的。重点是加强所属基层支部党建,贯彻落实公司党风廉政建
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所属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工作,对所属子公司廉政制度和财经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补强公司纪检监察薄弱环节。二是明确工作重点。主要是参与派驻公
司的经营决策过程,确保依法合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公司廉政纪律和财经纪律;监
督派驻公司的廉政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规范派驻公司的资
金运作、财务收支情况,保证国有资产安全。财务总监兼任子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人。三是明确工作要求。派驻纪检监察专员和财务总监直
接对公司党委负责,就派驻公司重大事项直接向公司党委报告。纪委
对派驻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和工作纪律进行监督。派驻纪检监察专员和
财务总监每月需分别向公司监察审计部、计划财务部报告当月工作,
每半年需向公司党委报告工作。派驻期间薪酬福利由公司确定标准并
发放,不得在派驻公司领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和报酬福利(含加班
费),一旦发现将严厉惩处。四是加强考核。派驻人员由公司党委
“统派统管、考核委派”,人员在全公司(含子公司)范围内挑选,
劳动、工资关系统一在总公司。公司监察审计部、计划财务部分别负
责派驻纪检监察专员和财务总监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考核建议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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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以“监察+财务”的模式促党建标准化建设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企业党的建设,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提升党的建设标准化水平。近年来,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紧紧围绕经营发展这一中心,着力加强企业党建,深入探讨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的契合点,以派驻纪检监察专员和财务总监“双派驻”为切实点,探索“监察+财务”党风廉政监督标准化建设新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提升了公司党建标准化水平,开创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一、背景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是经合肥市国资委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