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2022年汛期高温期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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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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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 2022
年汛期高温期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
作的通知
涪陵高新区、临港经济区、白涛工业园区、清溪工业园区
安环所(环保部、科)、各乡镇(街道)规建环保办(服
务中心),局属各科室、执法支队、监测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 XJP 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
对照《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开
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涪安办〔2022 〕48
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 5月1日至 9月30 日汛期高温
期间全市环境安全监管,做好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确保高温汛期期间全区环境安全,结合生态环境工
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增强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进入重庆市汛期高温时段,因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及
自然灾害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升高,全区环境安全面
临的形势严峻。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
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全力以赴抓好环境风险防范各
项工作,持之以恒排查整治各类环境安全风险隐患,遏制
突发环境事件多发态势,全力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一)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整改“回头看”。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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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2022年汛期高温期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涪陵高新区、临港经济区、白涛工业园区、清溪工业园区安环所(环保部、科)、各乡镇(街道)规建环保办(服务中心),局属各科室、执法支队、监测站:为深入贯彻落实XJP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对照《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涪安办〔2022〕48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5月1日至9月30日汛期高温期间全市环境安全监管,做好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高温汛期期间全区环境安全,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站位,增强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