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它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
林、计划烧除、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
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治炼等行为。
4.其它违规非生产性用火。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的行为;林区、旅游景区野外
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破坏、盗窃森林草原防灭火
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
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5.其它专项行动内容。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草原防
灭火公务行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拒绝接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草原火灾隐
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
双责,切实把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各有关部
门要协同推进、形成合力。要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二)聚焦重点发力。各乡镇(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
验,全面把牢易失控关口,盯紧易发生风险部位,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
角、不留盲区。要全力扭转“旧常态”惯性思维,杜绝火源管控老生常谈、不见成效。
要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要盯住重点人群,落实监护
责任,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加强智能监控、无人机、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
增强执法监管能力水平。
(三)加强依法治火。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火灾成因
摸清火情规律,找准问题根源,坚决破解“管不住”的症结。要注重标本兼治,切实
做到依法治火、依法管火。要顶处格罚高火险天气在防火区内的违规用火行为。要注
重长短结合,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抓不懈。采取超常
规手段切实管住、管死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许愿灯等民俗用火,严防森林草原火
灾发生,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四)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对影响较大火灾
要成立专案组,依法从严从速惩处肇事者,形成强大震慑作用,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和
防火自觉。要层层公布举报电话,探索建立违规用火有奖举报制度,广泛依靠群众、
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要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和专项行动宣传影响,鼓励
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野外非法用火违规犯罪线索,凡举报线索经查实的,将按规定予以
奖励;对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
法律责任;敦促涉嫌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
处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严惩。